把網誌當成正常作文在寫、套用正式分段和明確標點符號的人愈來愈少了。



這都是微網誌惹的禍,它的出現搞得那些在部落格人發表長篇大論的人都被歸類為政論家或是老古板。

當然,微網誌也有它的好處,那就是它精簡省時,每分每秒都可以不斷更新,對個人的內在與外在的消息進行馬拉松式的報導,並且因此提供了緊密的社群連結。如果要拿來當作掌握某位好友最新動態的管道,它的確是比網誌成功多了。

就像白雅琴說的,想要關心很久沒有見面的朋友,卻又無法抽空出來聊天,這個時候就會希望能在對方的blog上看到一些什麼,藉此才能再度參與他的生活。

偏偏我就是患了「五百字強迫症」,無論如何都要讓文章密密麻麻一大篇才願意upload,因此我的網誌經常難產。

但是today,不發網誌如同音訊全無,不上線就好像身處西藏高原,拒絕使用網路就是直接在社交圈中消失,這就是長篇網誌人所面臨的挑戰。拿我們金傳獎總召的網誌來說,大概是我看過唯一一個78年次之後還能將古典式分段運用自如的人——他的更新日期也卡在October 20, 2009。




誠如馬雨沛老師曾經說過:『愈短的分段,愈能被現代人的閱讀方式所接受。』

幾年前曾華薇也跑來告訴過我:『大大,我把妳所有的文章都看完了,除了《亞麻帽爺爺》,因為他一整篇落落長我看不下去。』


之後我仔細看了周遭的人的網誌,發現以平均文章長度來看,我的<br />數目果真是少得不可思議。

為了適應這種日漸蔓延的短促閱讀習慣,我的分段方式在這些年來也漸漸由國語日報般的「起、承、轉、合」式,改為英譯中文小說式,主因是為了讓不小心看到我網誌的人,可以有繼續看下去的動力。








『對,』哈利說,『沒錯。』




這樣就算一段了。



直到昨晚意外看到總召的網誌,這個問題才又再度浮上我心頭。

或許有些人認為,這種循規蹈矩的文法會讓他們的文章失去特色、讓他們的思緒模糊不清、讓他們的笑點失去光采、讓他們的語氣淪為清代八古文般的制式化答題。
但是總召先生的網誌,同樣擁有低密度的<br />點,雖然和平時一樣喜歡引經據典、穿插slogan、套用非日常情境使用的辭彙,卻不會因此顯得老態龍鍾,而失去他字裡行間流露出的青春活力(?)。
這同時也造成了我們文章中非常顯著的差異——他在驚嘆號的使用次數上比我頻繁許多。









我很少用驚嘆號。





我很少用驚嘆號!




是吧,一聽就知道後者不是從我口中說出的話,所以由此可知我真的很少用驚嘆號。



他的口吻總是帶著熱血和朝氣,相較之下,在我的語氣中,一切都是如此的輕描淡寫和斬釘截鐵,文章中的驚嘆號也只會出現在髒話後面。

這或許也證明了,標點符號的使用,的確可以成功的表現一個人的態度和心境,並且塑造出獨一無二的寫作風格。

所以,用慣了微網誌、每打十個字就按一次Enter鍵的人,閒來無事也可以試著琢磨自己「鉅網誌」的功力,說不定也能因此拓展出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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