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找工作就跟談戀愛一樣。
那麼員工和公司的關係,可能也和各種性質的戀情一樣。

每個月去不同的農場牧場打工,就像一段各取所需的關係;你給錢,我就做。

偶爾在勞力之外,你傳授我更深層的知識和技術,我也將它應用在每一次判斷來協助你。在期待以外獲得的那些都能讓我們對彼此感激涕零。雖然乍看之下有點濫交,但每一次離開總是皆大歡喜、擁抱祝福、相約再會。

當然除去打工仔的人生,大家都希望一段關係能夠盡可能長久。沒有能力維持一份工作超過三個月的人,就和沒有能力維持一段感情超過三個月的人一樣,總是被主流社會評價為「不成熟人格」、「穩定性不夠」。除非對方和你一樣,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或許「正常」的大部分人都是以結婚為前提跟公司交往,但是想結婚的那些又分成兩種,一種是認為必須找到真愛才能結婚,否則就沒有意義;一種是認為結婚不過就是人生必然的階段,有結有交差就好。

前者可以理所當然地掏心掏肺、勞心勞力,但也很容易瞇著眼睛打量對方的生活習慣、為人處事、年收入、房地產、前任分手原因以及未來潛力;後者或許可以得過且過、每天婚後生活就是例行公事、草草了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下班和放假就是讓你偶爾逃離婚姻休息喘口氣。

對我來說,這是兩種不一樣的心態,要像日劇「派遣女王」一樣,對一家公司毫無感情卻能提出為公司量身訂做的高效方案甚至進一步改革一個部門,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簡單來說,要實際對一個人有幫助,首先必須為對方著想;這種為人著想的心,總是得根基於一份愛。可以是小情小愛,但不可能不愛。

如果有一天真的不愛,那麼最坦誠的做法就是趕快離開,否則待在一起也只能互相傷害。

這個說法可能會讓人覺得冷血薄情,但事實上,提出分手的人並不代表他沒有受到傷害,只是比起繼續欺騙對方的愛,他更想要讓雙方都直接認清挫敗,早早攤牌,避免造成更多的遺憾。

只要建立在「坦誠」的基礎下,這世上或許也不會有令人痛苦的職位,更不會過一天算一天的薪水小偷。因為就算我只為你工作一天,那也是我曾經用力愛過你一天。

經歷過差點就要結婚的公司,也經歷過一整年每個月換雇主的濫交式打工,這一次算是學會對這段旅程中的每個曾經都充滿感激,還延續了打工時期養成的分手炮傳統——在離開前煮了一鍋香菇雞湯給大家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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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們的關係沒有延續,我也感謝緣份讓我們相遇。

這樣講起來,工作和愛情或許沒有一樣是完全理性。不過說老實話,離職總還是比分手容易冷靜。

如果是真的分手我可能會詛咒對方這輩子一吃飯就便秘、一出門就腳抽筋、一呼吸就打噴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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